合肥维修基金2023年收费标准 (合肥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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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城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合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合肥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合房建管〔2018〕16 号)的规定,合肥市房屋维修基金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住宅、商住综合楼和别墅的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非住宅房屋的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0元/月。
缴费方式
房屋维修基金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 现场缴纳:前往合肥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代收网点缴纳。
- 网上缴纳: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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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扣:授权银行每月从业主账户中自动扣划维修基金。
- 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向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维修基金使用申请。
- 审核审批: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 拨付资金: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审批结果拨付维修基金。
- 实施维修: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组织实施房屋维修。
- 竣工验收:房屋维修完成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组织竣工验收。
- 决算: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对维修工程进行决算,核实实际使用金额。
监督管理
合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维修基金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其他规定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合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合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51-62965111
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3356811
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5690773
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2722225
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3501177
合肥市滨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2399112
合肥市新站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3870661
合肥市经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2820703
合肥市高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2810055
合肥市肥东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8555073
合肥市肥西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8568903
合肥市长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1-6812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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