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夫妻双方二套房购房政策 (合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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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合肥市出台了新的购房政策。其中,针对夫妻双方名下均拥有二套房的购房者,政策如下:
二套房认定方式
- 以购房者及其配偶的婚姻关系登记记录为准。
- 离婚后,双方再婚的,离婚前已经取得的房产仍然算二套房。
- 已婚购房者离婚后,离婚后购买的房产不作为二套房认定。
首付比例
夫妻双方名下均拥有二套房,且无房贷记录的,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为70%。
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名下均拥有二套房,且无房贷记录的,购买二套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房价的30%。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夫妻双方均为合肥市公积金缴存职工,且名下均拥有二套房,购买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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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身职工:70万元
- 共同职工:140万元
其他规定
- 夫妻双方名下均拥有二套房,且其中一套为商贷,第二套为公积金贷款,则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 夫妻双方名下均拥有二套房,且均为商贷,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按照商业贷款政策执行。
- 夫妻双方名下均拥有二套房,且均为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 夫妻双方名下均拥有二套房,且其中一套为公积金贷款,另一套为商贷,且商贷已还清,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 夫妻双方名下均拥有二套房,且均为商贷,且其中一套已还清,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按照商业贷款政策执行。
以上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希望购房者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购房计划。
注意事项
- 夫妻双方名下若有一套房是赠与所得,则该房产不计入二套房认定范围。
- 夫妻双方名下若有一套房是继承所得,且该房产未办理过产权转移登记,则该房产也不计入二套房认定范围。
- 夫妻双方若在其他城市拥有二套房,则该房产也计入二套房认定范围。
- 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如有疑问,请咨询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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