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夫妻双方二套房购房政策 (合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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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3〕21号),自2023年3月1日起,合肥市调整二套房购房政策,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的,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具体政策如下:

  • 夫妻双方名下均无住房,且均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 夫妻双方名下均无住房,但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 夫妻双方名下均有住房,但一方已结清贷款或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 夫妻双方名下均有住房,且均已结清贷款或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 该政策适用于首次在合肥市购买二套房的家庭。
  •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的子女。
  • 住房是指商品房和二手房,不包括集体宿舍、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
  • 贷款利率以贷款时商业银行实际执行的利率为准。

合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

除了二套房购房政策,合肥市还对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有相关规定。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合公积金〔2023〕6号),自2023年3月1日起,合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以下优惠:

  • 贷款额度提高。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提高50万元,最高可贷100万元。
  • 贷款期限延长。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可延长至30年。
  • 还款方式灵活。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选择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或组合还款方式。

其他注意事项:

    合肥夫妻双方二套房购房政策 (合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
  •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同时具备公积金缴存条件和贷款条件。
  •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缴存时间以夫妻双方缴存时间最短的一方为准。
  •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以贷款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执行的利率为准。

以上是合肥市夫妻双方二套房购房政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具体政策以官方公布为准。购房者在申请贷款前,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最新政策并做好贷款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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