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活废品如何处理 (合肥市生活废品分类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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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生活废品分类管理条例》,合肥市生活废品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废品、其他废品和有害废品四类。
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是指可再次利用的废弃物,包括:
- 废纸(报纸、杂志、办公用纸、纸箱等)
- 废塑料(塑料瓶、塑料袋、塑料桶等)
- 废金属(易拉罐、废旧金属器皿等)
- 废玻璃(玻璃瓶、玻璃罐等)
- 废织物(旧衣物、旧床单等)
可回收物应投入蓝色的可回收物分类桶。
厨余废品
厨余废品是指家庭产生的食物废弃物,包括:
- 蔬菜、水果皮
- 剩菜、剩饭
- 蛋壳、贝壳
- 茶叶渣、咖啡渣
- 骨头、肉类
厨余废品应投入绿色的厨余废品分类桶。
其他废品
其他废品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废品和有害废品以外的生活废品,包括:
- 包装纸、包装盒
- 一次性餐具
- 废弃口罩
- 吸尘器废品
- 宠物粪便
其他废品应投入红色的其他废品分类桶。
有害废品
有害废品是指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害的生活废品,包括:
- 废电池
- 废灯管
- 废油
- 过期药品
- 杀虫剂、消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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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废品应投入黄色的有害废品分类桶。
废品分类投放时间
合肥市废品分类投放时间如下:
废品类型 | 投放时间 |
---|---|
可回收物 | 每日 6:00-9:00,16:00-21:00 |
厨余废品 | 每日 6:00-9:00,16:00-21:00 |
其他废品 | 每日 6:00-23:00 |
有害废品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9:00-12:00 |
违反规定处罚
违反《合肥市生活废品分类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受到处罚,处罚金额如下:
违法行为 | 处罚金额 |
---|---|
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废品 |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 |
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 |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 |
单位、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废品分类收集设施 |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 |
废品分类的好处
生活废品分类处理的好处包括:
- 减少废品填埋量,节约土地资源
- 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 促进资源回收,实现循环经济
-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因此,合肥市市民应积极参与生活废品分类,为建设美丽、文明、可持续发展的合肥市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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