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网约车新政细则 (合肥网约车新政)

合肥品茶 08-18 阅读:29 评论:0

为规范合肥市网约车行业秩序,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活动的法人、个人以及相关平台公司。

第二章 平台公司管理

第三条 平台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 具有向驾驶员和乘客提供持续服务的能力;
  4.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记录。
第四条 平台公司应当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经营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第五条 平台公司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建立并执行驾驶员资格审查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 合肥网约车新政细则 (合肥网约车新政)
  3. 提供乘客信息发布和订单调度服务,确保乘客出行安全;
  4. 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出行安全意识;
  5.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乘客和驾驶员的投诉;
  6. 配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六条 驾驶员应当符合网约车行业开展执法工作。第十七条 平台公司应当配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合肥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