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网约车处罚依据 (合肥网约车处罚新规2023)

合肥耍耍 08-18 阅读:36 评论:0

前言

为规范网约车运营,保障乘客安全,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对网约车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处罚。

处罚依据

1.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无证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以2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
  • 超速行驶的,根据超速幅度处以罚款,并可能吊销驾驶证。
  • 闯红灯、违反禁止标志、逆行等,处以罚款,并记扣相应分数。
  •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处以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

2. 网约车经营违法行为

  • 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或未备案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使用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向乘客收取高于核准运价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计价器或显示终端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未按规定为乘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 其他违法行为

  • 驾驶员态度恶劣、服务质量差的,处以警告或罚款。
  • 使用假冒伪劣车号牌、车辆外观与经营资格不符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 未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拒载乘客的,处以罚款。

举报渠道

乘客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网约车违法行为:

合肥网约车处罚依据 (合肥网约车处罚新规2023)
  •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投诉热线:0551-12328
  •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投诉电话:0551-122

结语

合肥市网约车处罚依据明确了网约车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标准,旨在规范网约车行业,保障乘客安全和权益。乘客在乘坐网约车时,应注意识别合法经营车辆,并配合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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