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双减细则 (安徽省 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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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制定了《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细则》。

一、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 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学校作业总量控制在90分钟以内。
  • 作业内容要紧扣课堂教学,作业形式要多样化,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的作业。
  • 学校要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合理分配作业,避免重复性作业和“题海战术”。
  • 教师要及时批改作业,并针对学生作业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

二、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包括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培训。
  •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节假日、寒暑假等学生休息时间开展学科类培训。
  •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类竞赛、考试和排名。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向学生收取超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不合理费用。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从事与学科类培训无关的业务,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学科类培训。
  • 安徽省双减细则 (安徽省 双减)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发送促销广告,不得聘用中小学生作为广告代言人。

三、加强监督管理

  •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双减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双减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
  •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对违反双减政策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 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双减工作,举报违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四、其他

  •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本细则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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