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 (合肥市教育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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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合肥市教育局特发布如下通知:

一、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并按规定公示。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非学科类培训,包括艺考培训、体育培训、兴趣类培训等。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前儿童(含幼儿园)开展学科类培训。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或竞赛。

二、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通过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方式招生。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超出课程费以外的费用。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家长承诺升学率或成绩提高幅度。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家长索要家长联系方式或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

三、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

  •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聘用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开展教学活动。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
  •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水平。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

  •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纳税。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或资助。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 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 社会各界和家长可以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 对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六、家长和学生应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 家长和学生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注意了解机构的办学资质、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等信息。
  • 家长和学生不要盲目迷信培训机构的宣传承诺,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课程。
  • 家长和学生应合理安排培训时间,避免过度培训。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 (合肥市教育局电话)

合肥市教育局将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积极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合肥市教育局电话:0551-123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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