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1年辅警清退办法 (全国2021年出生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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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21年辅警清退办法 (全国2021年出生人口) 全国2021年辅警清退办法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目标任务全面规范辅警队伍,建立健全辅警管理制度,提升辅警队伍整体素质,推进辅警辅助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依法聘用的公安机关辅警。第三条 聘用条件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五)身体健康,符合聘用岗位的体能要求;(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七)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八)无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第四条 聘用程序辅警聘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和资格审查;(三)笔试和面试;(四)体能测试;(五)政治审查;(六)公示和聘用。第五条 管理制度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管理制度,包括:(一)日常管理制度;(二)考核评议制度;(三)教育培训制度;(四)奖惩制度;(五)退出机制。第六条 日常管理(一)辅警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执法。(二)辅警应当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配,认真履行职责。(三)辅警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四)公安机关应当为辅警提供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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