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合肥肥东县二模 (2020合肥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2020合肥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丧葬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规〔2019〕57号)和《关于调整全市丧葬费标准的通知》(合民〔2019〕7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合肥市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调整为:
- 一级丧葬费:8000元
- 二级丧葬费:6000元
- 三级丧葬费:4000元
丧葬费发放标准根据退休人员生前享受的待遇确定,具体如下:
退休人员生前享受待遇 | 丧葬费发放标准 |
---|---|
副科级以上 | 一级丧葬费 |
正股级 | 二级丧葬费 |
副股级以下 | 三级丧葬费 |
丧葬费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发放。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或继承人凭有效证件(如死亡证明、退休证等)到所在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丧葬费。
以上丧葬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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