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门诊报销-2023年最新规定揭秘 (合肥医保门诊报销门槛费)

合肥娱乐 03-18 阅读:50 评论:0
合肥医保门诊报销-2023年最新规定揭秘 (合肥医保门诊报销门槛费)

根据《合肥市城镇职工基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合肥市的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将由统筹基金支付。具体的起付标准为200元、400元、600元,针对同一自然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情况,自第二次住院起的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100元、200元、300元。对于超过起付标准但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费用,将由参保人员与统筹基金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及以下医院6%;而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达到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则个人承担比例减半。根据2023年安徽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该省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有所调整。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800元和2000元,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也有所区别,如一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为60%,退休人员为65%。安徽省的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所确立的目标是为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更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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