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 (50米以上的建筑消防要求)
(50米以上的建筑消防要求)
一、总体要求
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建筑结构
1、建筑结构应采用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材料,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建筑外墙应采用不易燃烧或难燃烧的材料,防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
3、建筑内的分隔墙、楼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材料。
三、消防设施
1、建筑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
2、建筑外墙应设置外墙消防栓和云梯消防车通道。
3、建筑内应设置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和避难层。
四、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
2、施工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材。
五、消防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4、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
七、监督管理
消防机关应当加强对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八、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的,由消防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九、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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