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布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还贷提取可每月一次 (合肥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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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政策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合肥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可每月一次。

新政策要点

  • 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原来的半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向所在单位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 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最高不超过当月应还房贷本金和利息总额。
  •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向对方账户借支提取,借支额度不得超过对方账户余额,且只限于夫妻双方之间借支。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单位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2. 个人申请: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或网上服务平台提出提取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所需材料

申请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职工本人身份证
  • 房贷合同
  • 合肥发布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还贷提取可每月一次 (合肥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 近6个月房贷还款记录
  • 夫妻双方之间借支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证明

注意事项

  • 每月提取的还贷金额,不得高于当月应还房贷本金和利息总额。
  • 提取的还贷金额,将直接划入职工本人指定的还贷银行账户。
  •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向对方账户借支提取,但借支额度不得超过对方账户余额。
  •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可提取缴存人账户的余额用于还贷。
  •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当月应还房贷本金和利息总额的15%。
  • 职工本人或配偶已享受过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再申请还贷提取。

此次合肥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政策的调整,将有效减轻职工的还贷压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为职工家庭提供更加便捷的住房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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