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布教师轮岗细则 (合肥发布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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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合肥市教育局于近期发布了《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轮岗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合肥市直管和县(市)区属公办中小学在职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轮岗方式

教师轮岗分为两种类型:

  • 校际轮岗:在不同学校之间进行轮岗,包括城乡学校、薄弱学校、名校等不同类型的学校。
  • 学科轮岗:在同一学校不同学科之间进行轮岗,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科融合。

轮岗周期

教师轮岗周期一般为3年,最短不低于2年。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延长轮岗周期,但原则上不超过5年。

轮岗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可以参加轮岗: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本科学历、教师资格证满5年。
  • 身体健康,能胜任轮岗岗位工作。
  • 工作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记录。
  • 同意并愿意参加轮岗。

轮岗程序

教师轮岗程序如下:

  1. 发布轮岗计划: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和教师资格条件,制定年度教师轮岗计划。
  2. 教师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规定报名参加轮岗。
  3. 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教师报名情况和自身需求,推荐轮岗人选。
  4.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轮岗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适应性。
  5. 发布轮岗结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发布教师轮岗结果。
  6. 教师调动:轮岗教师按照轮岗结果办理调动手续。
  7. 轮岗待遇

    轮岗教师享受以下待遇:

    • 轮岗期间,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不变。
    • 轮岗教师在轮岗结束后,可以优先安排到符合个人职业发展需求的岗位。
    • 轮岗教师轮岗期间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保障措施

    合肥发布教师轮岗细则 (合肥发布教师招聘公告)

    为保障教师轮岗工作的顺利实施,合肥市教育局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师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轮岗工作的统筹协调。
    • 建立健全教师轮岗管理制度,规范轮岗工作程序。
    • 加大经费保障,为教师轮岗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支持。
    • 加强培训和指导,为轮岗教师提供专业发展和职业规划支持。

    结语

    合肥市教师轮岗工作的实施,有利于打破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局面,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均衡化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将继续完善轮岗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教师轮岗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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