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安徽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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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是安徽省直属机关中共党组织的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徽省直属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安徽省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和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安徽省直属机关群团工作,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职责

  • 主持安徽省直机关工委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有关工作计划和措施。
  • 指导安徽省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
  • 领导安徽省直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开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机关党风政风和廉洁从政建设。
  • 指导安徽省直机关机关群团工作,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活动。
  • 加强安徽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理论研究,推进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 承担上级党委委托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 政治素质好,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可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熟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
  • 具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熟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
  • 具有较强的大局观、责任感和领导能力,善于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
  •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适应繁重的工作。

任期

安徽省直机关工委书记任期五年,可连任一届。

产生方式

安徽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由安徽省委决定,经中央组织部任命。

相关规定

  •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决定
  • 安徽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安徽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
  • 中共安徽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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